壹、古羅馬的興起與古羅馬共和國的式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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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王政時期(753-509B.C.)及共和國傳統的建立

(一)王政初起與階級的分化

古羅馬氏族制度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時代

公元前8世紀中葉至6世紀末葉,因傳說此時相繼有七個「王」(rex)執政

羅馬人公社整體 = *3 部落 = *10 胞族 庫里亞 = *10 氏族

王政時代的羅馬人公社實行軍事民主制

管理機構

  1. 元老院,由三百個氏族長組成,有權處理公共事務、批准和否決人民大會的決議

  2. 人民大會,由具武裝能力的成年男子參加,每個庫里亞有一票表決權,一切法律均需由大會通過,選舉高級公職人員,其中包括對「王」的選舉

  3. 「王」,由人民大會選出,是軍事首長,同時又是最高祭司和審判官,但尚無真正國王的絕對權力。

出現階級分化 

  • 貴族:

  • 被保護人: 受貴族的剝削和奴役

  • 平民: 被征服者及外來的移民,雖然擁有人身自由,但不屬於羅馬氏族成員,沒有氏族權利,無權分地,不能參加人民大會

  • 奴隸: 借債而淪為奴棣 從事家內勞動,數量不多

(二)塞爾維烏斯·圖利烏斯的改革

運用依靠新的地域格局取代了傳統血緣部落,通過財產的多少將公民劃分為5個不同等級,創立森都利亞大會等新的措施使古羅馬逐漸開始向國家過渡。

首位在亞蘇丁山修建拉丁保護神黛安娜的廟宇的古羅馬國王。

死後不久,隨之羅馬進入階級社會,形成羅馬共和國。

羅馬共和國

羅馬共和國 = 元老院與羅馬人民

明顯的貴族專政性質 = 階級社會

  • 共和國的最高行政權由執政官掌握,執政官有二名,從貴族中選出,任期一年,平時有行政、司法權,戰時指揮軍隊,但因是二人掌權,互相牽制,故權力不大。

  • 共和國真政掌權的是元老院,由少數貴族和卸任的執政官組成,先是十人,後增至三十人,決定國內外一切重大問題

  • 百人團會議,是全體成年男子參加的公民大會,形式上是最高的立法機關,但實際受元老院控制,會議只能表決經元老院批審過的議案,沒有討論權,表決時是第一等級富有者佔優勢,因此百人團會議也反映了貴族專政。

二、平民運動與十二銅表法

鬥爭結果 平民上層與舊貴族融為一體,形成新貴族,而廣大平民下層仍受壓制

平民: 出走 導致 沒兵 沒人種田

十二銅錶法 給予保障

十二銅表法是古羅馬在約公元前450年制定的法律,因為據說刻在12塊銅牌(也有一說是著色的木牌)上,故而得名。

公元前454年,羅馬元老院被迫承認羅馬人民大會制定法典的決議,設置法典編纂委員10人,並派人赴希臘考察法制,至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,第二年又補充二表。這就是著名的《十二表法》。因各表系由青銅鑄成,故習慣上稱作《十二銅表法》。這是古羅馬第一部成文法典。

三、對外擴張與百年內戰(133-30B.C)

自公元前五世紀起,羅馬便不斷向外擴張:

  1. 自公元前5世紀初開始,先後戰勝拉丁同盟中的一些城市和伊特拉斯坎人等近鄰,又征服了義大利半島南部的土著和希臘人的城邦,成為地中海地區的大國。前264年-前146年羅馬和迦太基之間為爭奪地中海沿岸的霸權發生了三次戰爭,被稱為「布匿戰爭」。

  2. 前215年-前148年羅馬發動4次馬其頓戰爭,征服了馬其頓並控制整個希臘。

  3. 通過羅馬-敘利亞戰爭和其外交手段,控制了西亞的部分地區,建立成一個橫跨非洲、歐洲、亞洲,稱霸地中海的大國。

  4. 凱撒大帝通過高盧戰爭(前58年-前49年)征服高盧地區,使之成為羅馬的高盧行省

到公元前二世紀中期,羅馬共和國的經濟發生巨大變化:

  • 大農莊 農民紛紛破產,使城邦經濟基礎被削弱

  • 戰俘奴隸大量流入羅馬 受到殘酷的壓榨,因而引起奴隸的反抗。

  • 商業高利貸業也發展起來,出現一個靠經商發財的新興階級--騎士,騎士在政治上無權,故往往同下層平民一起與當權貴族進行鬥爭。

(一)同盟者起義(91B.C)與公民身份的擴大

這一時期經濟發展迅速,但是也激化了社會矛盾。

人變多,但繳稅的都是被征服的國家 繳給 羅馬

-> 公民身分 給 大家

公民太多 同質性太低

-> 用法律制定 權利義務

前133年~30年,史稱內戰時代,先後爆發了西西里奴隸起義和斯巴達克起義。形成了破產農民與大地主的鬥爭,無權者與當權者的鬥爭,騎士派與元老派的鬥爭。並且在前133年-前123年發生了格拉古兄弟改革。

前107年,在民主派支持下,馬略當選為執政官並開始實行軍事改革。他推行募兵制,使大批無地或少地公民湧入軍隊。在前100年羅馬統治下的人口達到1430萬人。

前90年,為了爭取羅馬公民權,義大利人起義,史稱同盟者戰爭。

前82年貴族派支持的蘇拉率軍占領羅馬。次年,迫使公民大會選舉他為終身獨裁官,開創了羅馬歷史上軍事獨裁的先例。

(二)斯巴達克起義(73-71B.C)及軍閥的誕生

公元前73年色雷斯角鬥士斯巴達克斯領導奴隸起義對抗羅馬共和國,對羅馬造成重大的威脅,最後經過多年的征戰,雖然被消滅,但同時也形成了軍閥誕生的後遺症。(因為將領在外,不能隨便動,所以執政官就必須延期)

(三)前期三巨頭與凱撒的興起

階級鬥爭日益激烈 共和政體,已不再適於統治的需要 向帝制的轉化

政治野心家 > 公元前60年,由龐培(Pompey)、凱撒(Caesar)、克拉蘇(Crassus)三人結成政治同盟,實行集體獨裁,史稱「前三頭政治同盟」

a.58BC 凱撒遠征高盧

b.49BC 凱撒率軍入羅馬 ( raison d'État ("reason of State") )

c. 48BC 龐貝逃往埃及及凱撒追擊

凱撒擊敗其他兩個對手,實行個人獨裁,不久,凱撒被其政敵(Brutus Cicero)刺殺(44BC 3月15日)

(四)後期三巨頭與共和國的末日

公元前44年3月,凱撒被暗殺時,他的養子渥大維正在阿波羅尼亞軍中。他行軍到義大利,並招募凱撒舊部擴充軍隊。到羅馬後,他發現首都掌握在謀殺凱撒的共和派馬爾庫斯·尤尼烏斯·布魯圖與卡西烏斯手中。在一陣緊張的僵持之後,

他與馬克·安東尼以及凱撒的重要同僚馬爾庫斯·埃米利烏斯·雷必達,組成被稱為「後三頭同盟」的軍事獨裁。

渥大維與安東尼的反目

凱薩 姪子 義子

羅馬的疆域西屬屋大維,東屬安東尼。安東尼忙於東方的戰事+ 埃及 及與克麗奧佩脫拉風流;屋大維在羅馬廣結人心,鞏固權力,布謠中傷安東尼

亞克典海戰

前32年 屋大維打敗安東尼

小凱撒則被屋大維無情殺死,以免影響其為凱撒唯一繼承的身分。公元前29年戰爭結束,雅努斯神廟再次關閉

奧古斯都

阿克提烏姆戰役之後,屋大維已經掃清了他前進的一切障礙。

羅馬並不願接受一個專制君主

他解散了軍隊,進行選舉。結果屋大維當選執政官

表態要還政元老院並讓自己的勢力退出埃及

元老院不僅拒絕他的請求,還授予他對西班牙、高盧、敘利亞的統治權——此為羅馬兵力最富的三省。

授予其「奧古斯都」(Augustus)號 (非 恐怖統治)

古代宗教有關,據說語源為「權威」(auctoritas)並和視者(augur)的靈踐有關

皇帝制度

辭去執政官職,接受其他二職

  • 保民官職(tribunicia potestas),使他可以任意干預元老院並在元老院之前決斷。因爲保民官職通常處理民事,這進一步鞏固了他的權力。

  • 「統治大權」(imperium proconsulare maius 高於諸總督的權力),這給予他在領土管理的任何事件上有最高權威。雖然他此時已經有了帝王的實質權力,

  • 「大祭司」 前12年,雷必達死後得到

第一公民XDD 共和國從此名存實亡

(五)羅馬和平(PAX ROMANA)

1. 疆界的擴充

奧古斯都憑極大膽的手腕奪取了政權,用極審慎的智慧統治著羅馬。羅馬給了他近乎絕對的權力,他給了羅馬四十年的國內和平與持續增長的繁榮,史稱「羅馬和平時期」。他創立了羅馬第一支常備軍(包括海軍),並把軍團駐扎在邊境,以防止他們干預內政。另創立禁衛軍(Praetorian Guard)衛戍京畿並保衛他本人。此外,他還改革了羅馬的財政與稅收制度。

2. 內政建設

在內政上,奧古斯都使用從帝國聚斂來的巨大財富提供給軍隊優厚的待遇;他裝潢首都,大興娛樂活動以愉悅羅馬市民。其自誇「一座塼城在我手裏變成了大理石的城市」。他建造了新的元老院會所(Curia),建造了阿波羅神廟與朱利烏斯神廟。他還在大角鬥場(Circus Maximus)附近建神龕。據載,卡比托利歐(Capitoline)神廟和龐培劇院(建時未署此名)俱為奧古斯都營造。其建立了交通部,並完成了一個龐大的交通網,促進了帝國的通訊、貿易及郵政。奧古斯都還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支消防隊。其還在羅馬建立了一支常規警力。

3. 宗教與風俗的建立

奧古斯都強烈鼓勵對羅馬神祇的崇拜,尤其是阿波羅。其把羅馬戰勝埃及敍述為羅馬神戰勝埃及神。其贊助維吉爾的埃涅阿德(史詩)就是懷著提高羅馬先人聲望之目的。奧古斯都還整頓世風,讚美婚姻、家庭與生育;攻擊奢侈、豪庶婚、濫交(包括賣淫和同性戀)和通姦,但成效不大。(不過其女兒就是因此被放逐和賜死。)

4.文藝與建築的提倡

奧古斯都還是文藝保護人。他幫助詩人、藝術家、雕塑家與建築家。他的統治時期是羅馬文學的黃金時代。在其保護下,賀拉斯、李維、奧維德與維吉爾脫穎而出。這些人士讚美其天才,以接近其標準,以免被逐。奧維德就因傷風化(奧古斯都的標準)而被放逐。他贏得了幾乎整個羅馬知識界的讚譽,儘管很多人私下仍追念共和國。他運用娛樂和慶祝其本人與其家族節日的手段贏得了群眾的支持。當奧古斯都去世時,羅馬已經不可能回到共和國,唯一的問題是誰繼承奧古斯都。

貳、古羅馬的文明遺產

一、共和政體

(一)元老院

類似顧問機構 (外交)

元老院所處理的,不管是執政官、裁判官對行省的分配、授與舉行凱旋式的權利,還是殖民地的請求,或者是外來使節的接待、宣布及擴大戰爭的決定等,都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社會、經濟意義,是羅馬共和國的中樞。由執政官主持,執政官不在由裁判官主持。

(二)人民大會

類似國會

人民大會最重要的權力是選舉。雖然簽定條約的主動權在元老院和執政官等高級官員手中,提出具體條款的也是他們,但人民大會是最後的批准者。

(三)執政官

由人民大會選出兩人擔任。當執政官在羅馬的時候,他具有主持人民大會進行立法的權力(不在羅馬的時候,人民大會由裁判官或保民官主持)。卸任後,執政官直接進入元老院。在戰場上,執政官是軍事統帥。

(四)保民官

保民官是人民的喉舌,有權召開人民大會進行立法和審判,可以監禁對人民權益有害的高級官員。

戰爭頻繁時

執政官長期不在羅馬

元老院組成的成員為貴族和卸任的執政官,彼此之間常有利益衝突

人民大會由於具有立法權和否定權,又沒有制衡機制,常常在投票的時候會受到某一具有魅力的意見領袖影響,在共和後期,人民大會甚至投票廢除共和體制,把權力交給渥大維等人。

二、法律與法律文書

公元前451-450年推出的十二銅表法(the Twelve Tables)確立了基本的法律程序與懲戒規範,也成為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。同時任命了大法官來用特定的規則聽審案件,這種規則產生了兩種職業,一種是辯護人,另一種是法律專家(最早的律師)。

這些被稱為法理學家的人,寫過很多法律觀點,來補充和反對元老院的決議或皇帝的法令。其中有一部由法學家蓋阿斯寫于大約公元150年的法學原理(the Institute),其內容除了具體的法律條文外,還紀錄了元老院法令,皇帝敕令,和法律專家的共同意見書,留下了法律體系成長的軌跡,也成為後人學習羅馬法的教科書。

三、教育及其核心理念

法律是Cicero時代學校教育的一個重要部份。羅馬有一個涵蓋廣泛的教育體系,有標準化的教科書,還有很多公立圖書館,有紀錄的就有29個。除此之外,還有繁榮的圖書市場,其圖書出版和貿易是世界上有記載的第一個。羅馬在文學批評上也有很多創新。

四、拉丁文

古拉丁文的巔峰稱為黃金時代,同Cicero的散文和Virgil的詩歌一起在奧古斯都時代衰落。之後,古拉丁文向著脫離淺顯易懂的方向發展,最終變成一種死的語言。但拉丁文繼續對西方教會有重大影響,聖傑羅姆(St Jerome)在380-404年用拉丁文對聖經進行了翻譯。這部拉丁文通俗版聖經(the Vulgate Bible),創造了一部歷經幾百年考驗的標準文本。

五、修辭學

羅馬對年輕人的教育第二階段從12-15歲,主要學習語言和文學。主要的教科書是Virgil的埃涅伊德(Aeneid)。

到了16歲男孩子從文學轉到修辭學。

講說(suasoriae) 幫助學生建構自己的論點,議論的主題往往是古代的故事

論爭(controversiae)幫助學生學習解決複雜的法律爭議。

詭辯

sophists (詭辯人士,或稱智者,其身分實為修辭老師)所引領的,他們教導的說服話語容或有煽動性質(demagogic)、枉顧真實

蘇格拉底的影響下,Cicero認為修辭必須兼顧話語(verba)和知識(res);必須博學多聞,避免「空洞」的話語,以免修辭落入「幼稚的口語練習」。

重要工具

當演說者面對的可能是「難以駕馭」且有「暴力傾向」的平民百姓時,能運用修辭說服他們可謂是一大能耐。再者,羅馬動盪的政治情勢也使得法庭修辭相當重要,因其關係著公民審判,而審判極有可能被當成拉攏親近或剷除異己的政治工具。

「朋友關係」(amicitia),強調忠誠與合作,

「服務關係」(clientele),強調互惠與保護。

兩者皆可透過法庭辯護得到加強,而進一步在政治上施力。對於擁護「祖先慣習」(mos maiorum)的Cicero來說,這些網絡恰為元老院鞏固其控制的必須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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